专业代码:082502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及深圳特区建设,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具备良好职业素质与责任、团队合作精神、工程伦理道德、科技创新意识、绿色发展理念和国际宽广视野,具有工程实践、统筹协调、终身学习和科技创新能力,在环境保护领域,特别是城市环境保护领域从事污染防治、资源化、环境规划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学生毕业5年左右,应能够达到以下目标:
目标1: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修养、工程伦理道德、社会责任感及可持续发展理念,勇于为城市环境保护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目标2:能够洞察城市环境保护领域技术难题的本质,提供解决城市环境复杂问题的综合性方案;
目标3:紧跟环境领域新理论和新技术的发展,综合应用城市污染防治、资源化等领域的先进技术,高水平实现相关领域的设计、施工、管理和决策;
目标4:具备科技创新、团队合作、终身学习以及国际交流能力,在城市环境保护领域的生产设计、工程实践、行政管理以及科学研究工作中成长为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接受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基本方法及其解决复杂环境工程问题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环境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咨询、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工程知识:掌握解决复杂环境工程问题的数学、物理、化学、工程基础等基础及专业知识,并将其用于复杂环境工程问题的解决过程。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环境工程问题,以获得解决复杂环境工程问题最佳方案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环境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相关创新意识、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基于物理、化学、生物等科学原理和科学方法研究复杂环境工程问题,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出合理有效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等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环境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环境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环境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就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等环境工程专业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清晰表达和有效沟通,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同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应用于多学科环境的工程实践中。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环境工程
四、核心知识领域
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力学、环境工程设计、物理性污染控制、环境规划与管理。
五、核心课程
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力学、环境工程设计、物理性污染控制、环境规划与管理。
六、标准修业年限
4年
七、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八、专业教育课程设置(见附表)
九、创新创业实践与学生发展
实践类别 |
实践名称 |
学分 |
课程组织(学期、周数或学时) |
基本实践课程(必修) |
军事训练 |
1 |
第一学期集中安排4周。 |
基本实践课程(必修) |
毕业论文(设计) |
10 |
|
基本实践课程(必修) |
社会实践/国际交流 |
1 |
|
基本实践课程(必修) |
专业生产实习 |
4 |
|
实习实训(必修) |
学术报告 |
1 |
本科期间完成8场专业学术讲座的听讲工作。 |
实习实训(必修) |
毕业实习 |
2 |
第7学期安排2周。 |
实习实训(必修) |
专业认识实习 |
2 |
|
十、毕业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
最低学分要求 |
比例 |
课程子类别 |
最低学分要求 |
备注 |
通识课程 |
39 |
27.7% |
基本通识课 |
33 |
|
扩展通识课(不少于两类)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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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程 |
102 |
72.3% |
专业核心课 |
76 |
|
专业选修课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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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课程(除有明确学分要求以外的课程) |
/ |
学生满足各类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之外自主选修的其他课程。主要包括面向全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非本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以及创新研究短课、创业指导课程和自主课外实践等。 |
非收费实践课程 |
21 |
|
总学分要求 |
164 |
|
备注:
专业负责人(签名):
学院负责人(签名):